关于启动芙蓉大道综合提质改造(东二环-板摄路口)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公告
岳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nxtyt.gov.cn 发布时间:2016-10-13 11:11
潭岳土征﹝2016﹞23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实施芙蓉大道综合提质改造(东二环-板摄路口)建设项目征收工作,现拟在项目规划范围内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和《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征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芙蓉大道综合提质改造(东二环-板摄路口)建设项目房屋征收
二、征收范围:根据市发改、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有关审批文件,现启动芙蓉大道(东二环-板摄路口)沿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包括构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具体区域范围详见附件1。
三、房屋征收主体: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
四、房屋征收部门:湘潭市岳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办公室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湘潭市岳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所
六、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湘潭市岳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所工作人员(详见附件2)
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湘潭市岳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所组织对此次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含已经登记和未经登记)进行调查登记。征收范围内房屋(包括构筑物及其他附属物)的相关权利人应予以配合。
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包括构筑物及其他附属物)或进行装饰、装修;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其他以非法牟取增加补偿费用为目的的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1:规划用地红线图
附件2: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名单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因该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在网页上无法清楚显示,请至项目征收范围内公告粘贴处或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查看,联系方式见附件2 )
附件2: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名单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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